廣西柳州柳北法院對一起未成年人涉惡案件作出一審判決并發出司法建議
作者:謝洋 來源:中國青年報客戶端2022年06月10日
柳北法院開庭審理未成年人涉惡案件。
法院、檢察院、未成年人被告人三方“云法庭”遠程開庭。
中國青年報客戶端訊(梁峰 中青報·中青網記者 謝洋)廣西壯族自治區柳州市柳北區人民法院(以下簡稱柳北法院)近日“云”宣判一起未成年人涉惡案件,小沈、小韋等5名未成年被告人因犯搶劫罪、尋釁滋事罪、聚眾斗毆罪、詐騙罪、盜竊罪等多項罪名,分別被判處有期徒刑六年至二年不等刑罰。宣判次日,柳北法院向柳州市魚峰區未保辦發出“督促建立報告制度、加強法治宣傳、及時干預矯正”三條司法建議,此案是今年5月1日反有組織犯罪法實施以來,柳州市兩級人民法院適用該法宣判的首例未成年人涉惡案件。
2019年以來,小沈、小韋等5名少年糾集并自稱“柳石幫”,伙同他人多次在柳州市魚峰區柳石路片區一帶以強拿硬要、劫道圍堵、持械斗毆等方式,共同實施搶劫、聚眾斗毆、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行為,擾亂社會生活秩序,造成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形成了以小沈、小韋為糾集者,其他被告人為固定成員的惡勢力團伙。
2022年1月,柳北區人民檢察院向柳北法院提起公訴。后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因素導致該案延遲至5月進行線上“云庭審”,并于6月初作出上述一審判決。
柳北法院經對涉案少年的庭前調查報告研判后發現,5名少年犯罪時均系未成年人,較早輟學后便混跡社會,結交社會不良青年,且父母管教不當,導致法律意識淡薄,從而走上犯罪道路,并逐步發展成為有組織犯罪。為督促相關部門在未成年人犯罪初期能夠進行及時、有效干預,共同做好未成年人犯罪預防工作,柳北法院向柳州市魚峰區未保辦發出了北法建〔2022〕1號司法建議書。
(文中當事人均為化名)
【責任編輯:王亦君】